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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科技学院书院活动场地管理制度(试行)

时间:2021-11-16 11:52:3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泰山科技学院书院活动场地线上预约现已投入使用,为规范和加强书院办公场地及活动场地的管理,保证校内教学、学生活动的有序开展,营造一个温馨、整洁的书院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面向对象

  书院部、各书院所有场地主要面向学校各单位、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全体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对校外组织或者校外个人开放。

  二、场地范围

  九河书院、瞻岩书院、五汶书院、东岳书院、汶阳书院所有功能房间

  三、活动类型

  校级活动、院级活动、班级活动等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场地开放时间一般为每天8:00-21:00,场地只能借用最近一周且每次借用不得超过3小时。场地借用人员应该遵循时间观念,按时借用和归还场地,并保证所用场地干净整洁;

  2.学校各单位、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如需借用场地,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泰科活动室”,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资料,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场地。未经书院部或各书院同意,一律不可私自使用场地举办活动;

  3.在微信小程序“泰科活动室”借用场地时,务必填写清楚借用时间范围、活动名称、活动简介、参与人数、活动负责人、学号/工号、负责人手机号、证件照片(学生证信息页或校园卡正面)、使用单位、专业(教师借用填教师),信息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不予审批通过。

  4.借用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场地期间,务必保证所用场地的整洁度、完好度。不得在所用场地里做与吸烟、喝酒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相关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行为严重性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借用;

  5.场地借用期间,所用场地如有恶意损坏或物品遗失,借用人(即场地借用负责人)全权负责,与书院部及各书院无关;

  6.所用场地使用完毕后,借用单位或个人务必将场地打扫干净、恢复原貌,并保证场地灯灭、窗关、门锁;

  7.书院部与各书院倡导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杜绝一切形式的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动。

  8.各单位、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使用场地期间一定要注重安全第一、场地第二,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恶意破坏,毁坏,不做违背道德之事;

  9.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书院部所有。

  书院部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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