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由全生异科导师朱玉聪(敢当书院/行政管理学院)联合全生异科导师田成硕(汶阳书院/行政管理学院)推进,“青未了·法知行”模拟法庭项目联合敢当书院举办的“家事新规•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在敢当书院202室高能开讲。本次讲座聚焦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去厕所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围绕同居房产分割、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出资购房认定、离婚协议赠与子女房产等四大热点议题,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实战课”。现场座无虚席,师生互动热烈,掌声不断。

讲座采用“真实案例+新规解读+律师点评”三位一体的形式,邀请校外资深家事律师与校内法学教师组成“双师阵容”,通过一个虚构但高度还原现实的“王某某离婚房产纠纷案”为主
线,串联起新规中的四大核心争议点。案例中,王某某与李某某同居多年后结婚,婚后由王某某父母出资购房,夫妻双方签订赠与协议,离婚时却因房产归属、出资性质、赠与撤销权等问题对簿公堂。案件情节曲折,法理与情理交织,成为现场学生“沉浸式”学法的最佳样本。

第一回合:同居析产,泾渭分明
讲座伊始,律师以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为切入点,对比《民法典》及新旧司法解释的演变。新规明确“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为基本原则,只有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无法区分的财产才纳入共同分割范围。律师强调:“同居关系不等于婚姻关系,财产归属要从“钱从哪来”出发,别让感情冲昏了头脑。”

第二回合:夫妻赠房,登记定乾坤
围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这一高发争议,讲座设置了“未登记反悔”与“已登记速离”两种情境。律师指出,新规否定给予方的任意撒销权,强调协议约束力;但若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且无重大过错,法院也可判决房屋归给予方所有。“登记不是终点,婚姻的诚意才是。”律师一语道破关键。

第三回合:父母出资,书面为王
“父母出钱买房,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这是现场学生提问最多的话题。律师结合案例指出,新规以出资来源比例为基础,综合考量共同生活、孕育子女、离婚过错、家庭贡献等因素。尤其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无明确约定的,法院可判决房屋归出资人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写下来的,才是真的。“律师建议大家务必签署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

第四回合:离婚协议赠子女,撤销权不再任性
最后一个案例场景聚焦“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旧规则下,一方可在过户前任意撤销赠与,导致纠纷不断。新规彻底将此类赠与从普通赠与合同中独立出来,否定任意撤销权,强化协议约束力。律师提醒:“协议一旦写入离婚文书,就不再是“'口头承诺”,而是‘法律承诺”。”
讲座最后,律师结合自身十余年家事案件代理经验,逐一点评学生在案例讨论中的表现,指出大家在证据链梳理、法律适用逻辑、庭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亮点与不足。现场学生纷纷表示,这种“案例+条文+实务”的讲解方式,让枯燥的法律“活”了起来。
“以前我只知道“加名”就是一人一半,今天才明白,法官还要看婚姻长短、有没有孩子、谁过错多。”来自行政管理学院的李同学感慨道。“我爸妈正打算给我买房,回去我就让他们写个赠与协议,免得以后麻烦。”另一名学生笑着说道。
从“背法条”到“用法律”,从“听讲座“到“参与案例”,这场“以案说法”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
集中输出,更是一次法治思维的深度激活。胜负之外,真正成长的是对权利边界的清醒认知与对家庭关系的理性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