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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科技学院书院宿舍楼栋门厅 电视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1-07-08 09:10:32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营造温馨和谐有涵养的书院社区文化,打造便捷、高效的书院宣传平台,各书院宿舍楼栋门厅电视已全部启用,电视主要用于书院及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学院)的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的传播工作。

  第二条  书院部负责统筹管理运营各楼栋门厅电视,各书院社区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运营所属书院宿舍楼栋电视。

  第二章  操作流程

  第三条  各书院楼栋门厅电视内容投放申请流程:

  (一)书院部在企业微信设置《书院楼栋门厅电视内容投放申请表》,各单位可直接通过企业微信进行申请,如有问题可联系对应综合办公室(第一书院社区:九河书院、五汶书院、瞻岩书院;第二书院社区:东岳书院、汶阳书院);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表单内容要求据实填写,并将所需投放的图片、视频、文字等内容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至附件,文件名按“单位名称+投放地点+投放时间(X月X日-X月X日)”的方式命名,原则上每次投放内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在申请电视内容投放地点时需注意,如只投放第一书院社区所属宿舍楼栋其一或全部,在申请表内只选择第一书院社区所属宿舍楼栋即可,反之同理;如需在两个书院社区所属宿舍楼栋同时投放,则需书院部审批通过;

  (四)各书院社区对各单位所投放内容进行审核,同时根据投放内容队列做出合理安排(区分轻重缓急),若活动时间相同,则安排轮播,审核、确定时间为每周三、周五的8:00-10:00,内容更换时间为每周三、周五10:00-12:00。

  (五)各楼栋电视每日运行时间为7:00-23:00。

  第四条  各类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等的投放要求及审核标准: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学校对各项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鼓励所有投放内容的创新,应符合基本美学要求,能够进行有效的视觉传达;

  (三)投稿图片尺寸宽1920*高1080像素、分辨率为100、RGB色彩模式、JPG文件格式,视频投稿分辨率为1920*1080,30fps、MP4格式。

  第五条  书院部及各书院社区不承担各有关单位、各学院投放内容的具体信息有无而可能带来工作影响的责任。

  第六条  各书院社区应每天对各书院楼栋门厅电视使用及外观进行检查和维护登记,书院部定期对各书院社区检查维护情况进行督促,并和校内有关部门保持沟通做好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若遇重时间节点以及学院重点工作要求,各书院楼栋门厅电视投放内容应优先给予保障和支持。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泰山科技学院书院部负责解释。

  泰山科技学院书院部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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